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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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吉安鑫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安鑫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090373.4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没有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8-0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