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禹城市隆运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明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维得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德州海力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腾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禹城市隆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40万元(银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禹城市支行15785101040015775)。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