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富建酒店有限公司 盐城市瀛洲宾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建湖县中医院名下在建行建湖支行(账号********************-1)价值1480万元的账户冻结。 二、解除被申请人建湖县中医院名下在工商银行建湖支行(账号*******************)价值1480万元的账户冻结。 三、解除被申请人建湖县中医院名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 四、解除被申请人盐城市瀛洲宾馆有限公司名下在招行上海外滩支行(账号***************)价值1480万元的账户冻结。 五、解除被申请人盐城市瀛洲宾馆有限公司名下工行盐城建军东路支行(账号*******************)价值1480万元的账户冻结。 六、解除被申请人盐城市瀛洲宾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1-08 |
| 发布日期 | 2019-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