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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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新沂市合意达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州鑫志鸿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新沂市合意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3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冻结其他等额财产。 上述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需要延长查封、冻结期限的,原告应在期限届满10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在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 案件申请费317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没有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