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欣浩阳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多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0元、利息777925.29元(利息算至2019年11月20日),合计3777925.29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2019年11月20日之后的借款利息按年利率14.55%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

二、被告***、***、***、甘肃多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欣浩阳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37123元,减半收取18561.5元,由被告***承担,被告***、***、***、甘肃多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欣浩阳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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