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千山装饰工程公司 北京市松梦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照明器材公司二食企业管理中心 北京市第二食品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北京千山装饰工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减半收取计35元,由北京千山装饰工程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