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强制执行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作出湖自然资规罚(吴)[2019]22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处罚决定中“把非法占用的246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八里店前村村民委员会;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91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7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内容,由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处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24670元”的内容,由本院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