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昌万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江西省兴大建筑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南钢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纠纷
法院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南昌农村商业银行二交支行,账号:62×××92-000000);

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账号:62×××78);

三、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天泽园支行,账号:19×××83CNYO);

四、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账号:62×××01-001);

五、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南钢支行,账号:62×××54-156-1)。

以上保全价值为70万元为限。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28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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