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饶市联恒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上饶市联恒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831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416元,由原告上饶市联恒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