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市德丰物流有限公司
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碑廓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岚山支行
日照市辰宇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投资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日照市德丰物流有限公司在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碑廓支行的账号9110111040742050001147内的存款2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申请人***名下轿顶山花园042幢01单元01-502号房屋一套(产权证号:鲁(2016)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10943号),查封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或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或查封的书面申请;未申请续行冻结或查封的,冻结或查封期满后冻结或查封的效力消灭。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2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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