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阿拉山口市九宜城商业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庞森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东邦瑞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新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九宜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阿拉山口市九宜城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山口支行的账户×××-1采取的保全措施; 二、解除对杭州庞森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新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股权采取的保全措施; 三、解除对杭州庞森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在北京九宜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364.8616万元的股权采取的保全措施; 四、解除对杭州庞森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在阿拉山口市九宜城商业咨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股权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5-08 |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