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惠州友联家私材料有限公司,潘红学,周雪莲, 延边秉赫贸易有限公司 ,惠州优乐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延边秉赫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友联家私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惠州优乐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潘红学、周雪莲、延边秉赫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被告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