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邹头贵,李黎明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0626民初3753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李黎明:本院受理原告邹头贵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626民初37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要点如下:准予原告邹头贵与被告李黎明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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