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俊军,贺争光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302民初593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 告贺争光:本院受理的原告吴俊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1302民初59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