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怡,黄刘平,黄子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381民初1498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刘平:本院受理周怡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381民初14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准予原告周怡与被告黄刘平离婚;二、婚生儿子黄子轩由被告黄刘平直接抚养,婚生女儿黄梓玥由原告周怡直接抚养。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所直接抚养的小孩的全部抚养费用,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用,并享有对未直接抚养的子女的探视权。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黄刘平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