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湖南浏阳河酒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科技开发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0102民初1654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浏阳河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湖南省科技开发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1)湘0102民初16546号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0日上午09:3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