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成玲俐,周罗生,周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382民初80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罗生:本院受理原告成玲俐与被告周罗生、周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湘1382民初809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限被告周罗生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玲俐偿还借款本金600 000元,截止到2021年1月10日止的利息395 575元,本息合计995 575元,后续利息以600 000元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自2021年1月11日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成玲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3 756元,由被告周罗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上诉至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判决内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