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健,李建华, 北京汇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05行初639号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汇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健:本院对李建华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5行初639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