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毛洁,刘武林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0581民初3007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人民法院
内容
刘武林:本院受理原告毛洁与被告刘武林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581民初30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毛洁要求与被告刘武林离婚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00元,由原告毛洁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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