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东,成建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建阳:本院受理赵东诉你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六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需准时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