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丽红,刘海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522民初1222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新邵县太芝庙镇太芝庙社区11组11号刘海培: 2021年6月18日本院受理原告于丽红诉你离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公告向你送达(2021)湘0522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期为60天。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