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阳, 湖南省万圆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11民初13496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阳:原告湖南省万圆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黎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111民初134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黎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原告湖南省万圆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期间的物业服务费6 063元;二、被告黎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原告湖南省万圆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滞纳金(以欠费金额6 06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1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本案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黎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