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康衡峰, 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萱洲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423民初77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康衡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萱洲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423民初7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