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剑,阳志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408民初328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阳志强:本院受理刘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408民初3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