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胡鹏,刘红伟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0111民初10760号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红伟:原告胡鹏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111民初107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刘红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胡鹏工程尾款5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刘红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