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立国, 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1409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田立国与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告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田立国借款90 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0 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年息3.8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25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北京启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14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