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肇庆市有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时利和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23147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肇庆市有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0491民初23147号北京时利和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肇庆市有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你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线上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