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泊安,高峰,朱亚, 湖南弘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0104民初971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弘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峰:本院受理原告伍泊安诉被告湖南弘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峰、朱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0104民初9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