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蒋辉林, 东安三雄钢材店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1122民初1985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
内容
蒋辉林:本院受理东安三雄钢材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122民初1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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