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腾, 北京海得金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6民初18203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海得金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对李腾与北京海得金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6民初18203号民事判决书:一、北京海得金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腾投资款110 000元,并给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以110 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0年4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李腾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