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向平,李硕, 北京同创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6民初19541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向平,北京同创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对李硕与张向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6民初195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