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晓东,刘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6民初3138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晓东:本院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与刘青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6民初3138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