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 ,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7民初10473号 |
案由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对原告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7民初104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50 000元及违约金(以50 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二、驳回原告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由被告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