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永斌,樊艳芹, 鞍山市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永斌、樊艳芹: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市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