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金芳,孙岩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金芳:本院受理孙岩与贾金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窦店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