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郴州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湖南郴州市广德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002民初2495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郴州市广德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郴州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002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