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某,刘某某,唐某某,姜某某,曾某某,罗某某,胡某某,陈某某,陈某某,唐某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103民初4164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唐某,刘某某,唐某某,姜某某,曾某某,罗某某,胡某某,陈某某,陈某某诉被告唐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1103民初41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