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29147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对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491民初29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400元;二、驳回原告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5元,由原告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8元,由被告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7元,鉴于原告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交纳,被告杭州动享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