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师汇优创教育服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师汇优创教育服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你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师汇优创教育服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向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品牌年度管理费共计11 747 200元;2.师汇优创教育服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