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亚军,北京寿康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种植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植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泰康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种植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泰康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亚军诉被告北京泰康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中植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北京寿康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签订的《咨询与服务合同》;被告北京寿康众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偿还给原告本金216400元(计算至2020年9月27日)、利息(从2020年9月28日起以216400元为基数,年利率6%至本金给付之日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山东中植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二项请求负无限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进行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