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某某,林某某, 永州市祥龙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129民初2208号之一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 告曾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诉曾某某、林某某、永州市祥龙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129民初220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主要内容是: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