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数信安(北京)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万兴文创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数信安(北京)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万兴文创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中数信安(北京)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4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花乡法庭第七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