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某,杜丽娜, 杭州述色服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6执异1479号,(2020)京0106执120号,(2018)京0106民初3 |
案由 |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述色服装有限公司,杜丽娜:王某某申请执行杭州述色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王某某向本院申请追加杜丽娜为被执行人,本院于2021年11月15日作出(2021)京0106执异147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追加杜丽娜为(2020)京0106执120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二、杜丽娜应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2018)京0106民初302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杭州述色服装有限公司应向王某某履行债务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