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京73民初1616号 |
案由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审结原告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京73民初16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9060元;二、被告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3650元。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27元,由被告宁夏欣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