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某, 绿地集团北京京永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1民初11976号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某某:本院对绿地集团北京京永置业有限公司与李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1民初11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