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某某, 北京天韵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4民初20898号 |
案由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天韵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郭某某与你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京0114民初208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确认郭某某与北京天韵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签订的《天韵赢庄园承包合同》无效;二、北京天韵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郭某某承包费269425元;三、驳回郭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