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 北京博华盛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京0105民初45915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博华盛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北京博华盛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上诉人刘某某在上诉期内就(2021)京0105民初45915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移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