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某某,车某某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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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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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车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张某某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洁司法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