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某某,朱某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326民初2903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
内容 |
朱某某:本院受理的邓某某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326民初29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邓某某与被告朱某某离婚。二、双方所生女儿邓欢壹、儿子邓聪益由原告邓某某带领抚养,被告朱某某不支付孩子抚养费。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乐业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