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某某,马超,, 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 ,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弘源泰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4民初52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弘源泰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邱某某与被告马超、北京高华财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弘源泰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同印信投资有限公司、华信超越控股有限公司、华信超越(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4民初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